站内搜索:
"荣华"商标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苏氏荣华食品商行(下称"顺德荣华")合法拥有,但香港荣华在没有在内地注册"荣华"商标的情形下,于5年前暂时打赢官司,令顺德荣华无权使用"荣华月饼"字眼,这件事在中国知识产权业界引起极大关注。日前,这令人匪夷所思的长达14年之久的商标官司案,在龙年中秋来临之际,终于有了一个了断——
2012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顺德荣华拥有第533357号荣华商标,顺德荣华及其被许可人在月饼产品上"使用'荣华月饼'文字的行为具有正当性",二审法院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顺德荣华被许可人"侵犯了香港荣华公司和东莞荣华公司知名商品特约名称权的认定不当,本院对此予以纠正",并撤销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原二审判决中对于香港荣华公司"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认定。
文/本报记者黄国育
1983年9月,受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影响,广东省顺德县自然人苏国荣,从当时的国营单位顺德县供销社辞职,成立个体户性质的荣华饼食店,经营糕点、月饼等食品。1989年根据要求规范名称为顺德县勒流镇荣华饼食店,1996年变更名称为顺德市勒流镇荣华面包厂,1998年6月变更名称为顺德市勒流镇苏氏荣华食品厂,2004年4月变更名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苏氏荣华食品厂",2011年1月变更为现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苏氏荣华食品商行"。顺德荣华是一家主要经营月饼、面包等食品的企业,自1983年成立以来,就一直将"荣华"商标使用在自己所生产经营的月饼等产品上。"荣华"商标由顺德荣华自行创立,她源于中国一句古老的吉祥用语——"荣华富贵",并与自己的字号相同。
顺德荣华多年来一直注重自己的产品品牌形象,注重产品的品质、质量,以此来赢得广大客户。顺德荣华的荣华月饼系列产品销量不断增加,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顺德荣华的"荣华"月饼也成为包括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在内的广东地区的知名产品,受到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欢迎。
1997年顺德荣华成功拥有"荣华"月饼商标
随着顺德荣华"荣华"月饼知名度的不断提高,顺德荣华逐渐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为了能够沿用自己使用多年的"荣华"商标,经过多方面的努力,顺德荣华争取到我国商标第533357号"荣华"商标的注册人同意,将该商标转让给顺德荣华,并于1997年7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了转让手续,1997年12月28日获国家商标局核准,第533357号荣华商标转让给顺德荣华所有。根据第533357号"荣华"商标1989年10月提出申请时的1988年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虽然没有"月饼"这一商品名称,根据月饼的功能、原料等特点,月饼当时属于第30类第3006组的糕点类商品。而第533357号"荣华"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正是第30类第3006组的"糖果、糕点"。国家商标局之后在修订《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时增加了月饼这一商品名称,也是增加在第30类第3006组"糕点"类商品项下。
1998年4月,顺德荣华在第30类"月饼"等商品上申请注册"荣华RONGHUA"商标,商标申请号第1326519号。1998年9月,顺德荣华在第30类"月饼、糕点"等商品上再次提出魏碑字体的"荣华"商标申请,商标申请号第1393583号。1997年10月,顺德荣华在第30类"月饼"等商品上提出"荣华月"联合商标的注册申请,于1999年3月14日获得注册,商标注册号第1255171号。至此,顺德荣华已成功拥有"荣华"月饼商标。
1999年香港荣华挑起长达14年商标官司案
香港荣华1950年于香港成立,成立时的名称为荣华酒楼,并开始在香港销售"荣华月饼",至今在香港已具有比较高的知名度。1994年12月其在东莞设立工厂以后,更大举进攻内地市场。香港荣华曾分别于1991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在月饼产品上申请注册"荣华"、"荣华月饼"等相关商标,均被国家商标局以其申请的商标与顺德荣华的第533357号"荣华"注册商标近似为由驳回。
1999年,香港荣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撤销顺德荣华注册商标。同时还以顺德荣华侵犯其知名商品荣华月饼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从而拉开了香港荣华与顺德荣华长达14年诉讼大战序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顺德荣华既拥有"荣华"注册商标,又有在先使用"荣华"商标及字号的事实,因此在月饼上使用"荣华月饼"四个字是合法的,依法应受法律保护,驳回香港荣华的诉讼请求。2000年12月,国家商标局作出裁定,香港荣华异议理由不成立,顺德荣华的荣华商标予以注册。香港荣华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2007年7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不成立,荣华月饼商标维持注册。香港荣华不服,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主张不能成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予以维持。香港荣华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香港荣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顺德荣华东莞一败广州二败北京终胜
经此几个来回,顺德荣华坐拥"荣华"月饼商标,似乎是铁定。但想不到的是香港荣华此路不通,改走他路,回到香港荣华在内地大本营东莞,携其子公司东莞荣华以其"荣华月饼"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及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为由,将顺德荣华及其经销商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2007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初审经审理认为,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构成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顺德荣华"荣华"商标被许可人及顺德荣华构成对香港荣华"荣华月饼"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权。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顺德荣华及其经销商构成对香港荣华"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
顺德荣华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应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认定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顺德荣华"荣华"商标被许可人及顺德荣华构成对香港荣华"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并在判决中限定了顺德荣华对自己荣华商标的使用方式。
顺德荣华更不服,于2009年10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9日裁定再审:一、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12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本文开头所述的终审判决。
法治中国实行商标注册保护制度
"这是中国法治的胜诉,这是中国商标法的胜诉!"顺德荣华董事长苏国荣以此来总结这场长达14年的诉讼大战。
正如顺德荣华委托的广州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宜东代理词所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将香港荣华公司的"荣华月饼"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仅做出对顺德荣华的错误判决,而且还动摇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因为任何侵权的行为均不可能因为其侵权行为的延续而变为合法,更不可能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一审、二审判决不仅将一个侵权使用的"荣华月饼"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还以一个相对权利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直接否定了一个经过国家登记注册制度形成的本来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庭长蒋志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副庭长程永顺等法律专家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能以所谓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来限制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使用的权利。如果可以以 "未注册驰名商标"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法律保护制度,来对抗注册商标制度,那么中国的注册商标保护制度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文/本报记者吴景邦
◆市民:
顺德荣华受热捧
离中秋佳节还剩半个月不到,位于大良鉴海北路的某超市内,来选购月饼的市民络绎不绝。市民冯女士就带着女儿一个劲地往荣华月饼专柜走去,她说知道顺德荣华与香港荣华不同,但一直没买来吃,去年朋友送给她一盒,她尝过后觉得不错,于是今年就过来买了。
当得知顺德荣华赢得了与香港荣华持续14年的官司时,冯女士表示会支持顺德本土企业,"顺德荣华的口味更贴近本地,也是顺德企业,中秋是个团圆的日子,吃顺德产的月饼别有一番感觉。"
另一位来团购的黄先生就订了5箱荣华月饼,他说公司多年来都是订购荣华的,"老字号信得过嘛。"
◆经销商:
荣华月饼销量第一
据该超市副店长刘剑美介绍,大约从2008年起,荣华月饼就长期占据着超市月饼销量的榜首,"比较受市民欢迎",因为它质量稳定、每年还会推出新口味,价格也适中。
从事月饼经销商多年的胡先生称,由于两家"荣华"都有合法证照,所以从法理上看,并没有谁是最正宗的,"有些人觉得香港货更高档,有些人则觉得本地货更适合,看你什么需求的"。
胡先生认为,香港荣华在香港首创了"荣华"这个旗号,并取得了不错的经营成绩;但顺德荣华却在国内拥有"荣华"的商标权,从某个层面上看,"香港荣华"是完全没有道理来打这场官司的,然而香港荣华在看到顺德荣华销售额年年增长时,就再也坐不住了,于是诉诸法庭。
◆政府:
企业需有商标保护意识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勒流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是市场行为中最基本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此次顺德荣华的商标争夺战胜诉,是对区内乃至国内企业的一件大事,就企业而言,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护身符"。
◆网友看法:
@CCsweetie:我还以为两者是同一家,原来顺德荣华更正宗。
@飞之心:支持顺德荣华!还是勒流生产的!
@何敏聪Mcmarco(律师):顺德荣华起诉香港荣华侵犯注册商标权一案胜诉,可算是2012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fsitown:恭喜顺德又多一个响亮的商标。
@饶原生(资深传媒人):月饼第一品牌,大陆唯一持有者原来在顺德。
商标服务热线:0760-88287348 专利服务热线:0760-88283758 版权服务热线:0760-88288715 海关备案服务热线:0760-88289639 维权援助服务热线:0760-88283755 侵权诉讼服务热线:0760-88283758 24小时服务热线:400-829-3668 商标交易服务热线:13702377008(龚小姐) 服务质量监督电话:13702798357